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1-22 11:40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22日电)前宜兰监狱林姓副典狱长被控借词民俗疗法治疗,以手指性侵女同事,一审无罪,二审认定构成3个强制性交罪,改判林男8年徒刑。案经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被害人指控,林男于民国104年7月间三度趁她独自加班之际,借词以民俗疗法帮她治疗酸痛为由,要求她俯卧或仰躺,却趁按压患部时指侵下体。

一审宜兰地方法院判林男无罪,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改判有罪。二审指出,改判理由在于女方多次作证内容并无明显不同;林男并无医疗或经络理疗相关证照,所称想要缓解女方身体不适的推拿按压方式,不是必要的。

二审也认为,依女方2名同事证词及女方的精神鉴定、心理咨商时所呈现的心理、精神状态,均可认定女方确实因遭性侵害而导致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二审认定,林男与被害人有副典狱长与科员的长官与部属关系,但犯罪手法并非以长官权势让部属不得不从,而是骗女方做经络理疗,依3个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林男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日前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编辑:李亨山)1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