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2 14:39

省人大代表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晓静

法治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和创新,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国家司法事业的共同建设者和参与者。随着广东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多样化,律师的服务也应当向多元化发展,着眼新时代发展要求,由传统的对抗式的诉讼代理人模式向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转变。

作为一名律师,我担任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前不久,我参与了一批金融借款纠纷和一批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该两批案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我们在法院的指导下调解了大部分案件,只有个别找不到当事人的才进入了诉讼程序。通过深入参与,我充分了解到,融合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分析纠纷主要矛盾,以更和谐、更互惠、更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根据职业特点,律师了解各行业规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广泛接触到各行业群体,加上专业的法律知识及丰富的案例储备,具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利条件。但受律师群体在调解工作中的定位不精准、公益性保障不够等因素影响,律师调解对律师行业的吸引力不大,积极性和参与度有待提高。

对此,我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在金融借款、交通事故赔偿、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等纠纷多发的专业领域和重点领域建立专门的律师调解队伍,构建“法官+律师+行政机关”“法官+律师+行业协会”等纠纷化解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建立律师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二是建立律师调解工作保障机制。采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律师调解服务标准、加强调解场地保障和调解指导,以及落实律师参与调解补贴等方式,让律师调解成为律师执业的“新业态”。

编辑:利玥漾

审校:陈虹伶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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