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2 21:51

河南郑州,56岁的汤某与多年未见的女儿见面交谈。在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对话里,汤某亲口承认曾对女儿进行过侵入式性行为,并多次触摸尚未成年的女儿的隐私部位。期间,女儿也录下了全部的对话。五天后,女儿和她妈妈带着证据,前往分局报案。2022年1月12日,检察院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对她的父亲汤某批准逮捕,次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执行逮捕。(来源搜狐视频)

据女儿回忆1998年她为了要抚养费,15岁的她只身前往深圳找父亲,但是作为医生父亲半夜对她胸部等实施了猥亵,而她打电话给母亲却只收到“她是你父亲,没事的”等回复。在此后,亲生父亲发现女儿患上阴道炎,多次以塞药等方式用手指对她实施侵犯。甚至是在她考上研究生后生病住院的病床上、在自己姑妈儿子家的床上,都遭到父亲的侵犯。如今她终于报警。

难以想象,作为一个医生的汤某是如何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虎毒不食子,哪怕是去找技术工作者也比做出如此禽兽之事好。这种人,既不配成为父亲,也不配成为一个人!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当初女儿已经向母亲说明父亲的行为,母亲竟然也没有站出来,或许她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个父亲的真面目。父亲不支付抚养费,承担起女儿抚养费、学费等费用的三叔,在女儿报警之后却也在责怪她不该到处说自己被父亲侵入式侵犯,甚至是觉得后悔资助她,这种人把面子比女儿清白看得更重,太让人心痛!

从法律上来说,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但是汤某将所有事情做了清楚的陈述,而且也被女儿全程录音,这些录音是完全可以成为汤某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的。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案中的父亲对女儿实施的是个持续行为,这在刑法中叫做持续犯,如果汤某是在1998年对女儿做出侵犯后,就停止。即便是如今他亲口承认,在法律上也会因为刑事追诉期限过去而无法追究责任。但本案他已经被批准逮捕,说明汤某的犯罪行为依然在可追诉期限内。

还有个问题就是三叔说要女儿把他此前资助的生活费、学费等全部退还回来,个人觉得女儿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退还的。因为这种资助性质上就属于一种赠与法律关系,一旦完成,在没有附带义务或者其他法定情形下,法律关系就已经结束,自然不用退还。不过女儿硬气的退钱,还是很霸气的!

会不断关注这件事的后续发展,简直是让人愤怒!

欢迎留下你的观点,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