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3 11:05

山东招远,大学生郭某长期遭受父亲的家暴,积怨已久。当日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后,却打了郭某一巴掌,两人发生厮打。郭某积怨爆发,拿鹰爪刀连续刺向父亲的头部、肚子,被母亲阻拦后,父亲逃跑但被郭某追上,在父亲跪地求饶的情况下,再次持刀捅向父亲后背等处致其死亡。邻居报警,郭某却误以为是母亲报警则等待警方到来。(来源正观新闻)

1、大学生郭某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需要确定,郭某虽然被父亲打了一巴掌之后,他才在和父亲厮打中持刀连续砍杀父亲。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父亲对他造成的危险,远远没有达到对郭某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程度,因此他就不可以用刀来反击!因此郭某属于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

2、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否一定判死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传统的价值观念,但在现代社会里却有所不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杀人最终不一定会被判死刑!

本案中的郭某也确实是没有被判死刑,最终是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所以这样判决,主要是因为他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理的情节。

首先是因为最高院曾经说过,因为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等案件,因为他们的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害性有限,因此要慎重适用死刑。毕竟死刑是最严厉的惩罚,很多时候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冤案得以昭雪。

其次就是因为在邻居报警后,他没有逃跑而是在原地等待警方的到来。虽然他误以为是母亲报警,但这种误认对他内心不想逃走,主动投案自首的认定没有影响。再加上司法解释也说,只要是没有逃跑,在原地等待警方的到来,也可以算是一种自首!

最后是因为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也可以酌定从轻处理。郭某不但签署,而且在庭上对自己的杀人行为表示强烈的后悔,这些都可以减轻他的危险性,都可以考虑从轻!

3、如何避免此类家暴事件导致的悲剧再次发生?

作为家长要和孩子主动沟通,不能以暴力来解决问题,孩子的成长需要呵护而不是巴掌。如果本案中的父亲能减少家暴,郭某也不至于走到如此地步。

如果真的出现家暴,要迅速寻找救济,既可以主动报警寻求警察保护,也可以自己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法院的方式限制家暴者接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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