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3 19:24

近日,有多位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说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可领4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这到底是真是假?是人人都有份吗?

这句话确实不假,但只有以下3类人的遗属可以享受4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

第一类,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国家机关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2011年国家发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第二类,病故的国家机关单位退休人员。

病故的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的待遇低于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第三类,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2008年人社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除了以上这3类人之外,因病去世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退休人员,他们的遗属能享受抚恤金待遇吗?分别按照什么标准享受抚恤待遇?

第一,因病去世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遗属享受的抚恤金待遇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第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2月份人社部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决定从9月1日起统一企退人员遗属的丧葬抚恤待遇,其中抚恤待遇计发方式为:以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不满5年,发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6个月;满10年不超过15年,发9个月;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一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要减少一个月,但是最低不能低于9个月。

第三,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如果过多地用于支付养老金,则不利于国家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又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弱,不具备为退休人员遗属发放抚恤金的物质基础。所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离世后,家属无法享受抚恤金。

除了抚恤金之外,遗属还能享受丧葬补助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城乡居民退休人员死亡后,只有当地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遗属才可以领取数千元不等的丧葬补助金。

如果退休人员离世后,个人养老、医保、年金账户还有余额的,继承人可以带着相关手续去办理继承手续;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还可以去社保机构申请生活特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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