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1-24 09:47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4日电)遏止酒驾,立法院临时会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将酒驾未肇事的刑责,从现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3年以下,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或致重伤者,不论初犯或再犯,三读条文维持现行刑度,但增订得并科罚金10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规定。

为遏止酒驾,朝野立委提案加重刑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1日初审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修正草案,提请院会公决,全案不需交由党团协商。

立法院临时会院会今天处理时,对于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的条文,在场立委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三读修正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