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国 ( ) • 2022-01-24 12:43

刘暖曦(原名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今天(24日)透露,刘鑫已就“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据澎湃新闻报道,江歌母亲江秋莲19日在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接受“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刘鑫的一审代理律师胡贵云同天澎湃新闻记者说,当事人刘鑫尚未作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江秋莲在视频中称,判决结果在她的意料之中。虽然对赔偿金额并不满意,但起诉刘鑫的目的本不在于赔偿金多少,“所以,我尊重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江秋莲称,“这个判决书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和安慰,也是为整个社会树立了风向标”。

24岁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凶案发生时,住所内的刘鑫未对江歌施以援手,反而把门锁上。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于2017年12月20日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此后,江歌之母江秋莲启动了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本月10日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69.6万元人民币(约14.8万新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城阳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