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1-24 19:39

中新经纬1月24日电 据“深圳市场监管”微博24日消息,深圳市快某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被罚没711628.64元。

据通报,2021年1月起,深圳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陆续接到全国各地超过300单投诉举报,集中反映当事人深圳市快某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18周年庆,10万台学习机全额返”的促销活动中涉嫌变更、增加兑奖规则条件,取消消费者兑奖资格。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微博

执法人员立即对消费者提供的活动规则、用户协议等材料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法有奖销售。

当事人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9月30日开展了“快某典18周年庆,10万台学习机全额返”(下称:打卡全额返)的促销活动。在消费者购机并注册用户参与打卡活动后,当事人存在有以下增加、变更规则条件影响消费者(用户)兑奖的行为:

(1)2020年5月21日当事人单方面修改了《打卡活动用户协议》,增加了不利于用户兑奖的条款。

(2)当事人2021年3月25日开始按照擅自修改的协议和规则,设置系统程序审核用户兑奖资格,单方面将用户的若干情形(跨年级学习、跨学段学习、上学期间打卡、上学期间学习)认定为虚假提供资料骗取退款,取消用户的兑奖资格。

(二)发布虚假广告。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的“打卡挑战”页面发布了内容为“参加打卡活动机器已达10万台”的图片广告,经调取其后台数据,活动期间实际参与打卡人数只有11571人,构成了虚假广告。

(三)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涉案的儿童早教电脑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范围。经查,当事人其中一款产品在2020年6月2日取得3C证书之前就已对外销售了37台,总销售金额为94754元,获取利润61628.64元。

深圳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上述促销活动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0万元

同时,当事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依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和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1628.64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711628.64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