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1-26 16:37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26日电)台星同性伴侣小C与美苹因登记结婚遭拒兴讼获胜诉,两人今天登记结婚、成为第3对打官司获准结婚的跨国同性伴侣,伴侣盟今天说,内政部的函释已3次被法官认定拒绝跨国同婚登记是违法的,吁尽速修法。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通过后,让同性伴侣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由于内政部的一纸函释规定,跨国伴侣只要有一方原生国家未通过同婚,双方就无法在台湾登记结婚,使得许多跨国同志伴侣仍无法在台湾办理结婚登记。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协助多对遭户政事务所拒绝办理登记结婚的跨国同婚伴侣打官司,已经有3起官司都获得法官判决,命户政事务所应该准许登记,而小C与美苹是其中一对。

来自新加坡的美苹与台湾人小C是长期交往的女同志伴侣,两人2018年在澳洲结婚,也共同育有一名女儿,美苹和小C在2019年时决定要在台湾共同生活与扶养女儿长大,因此向台湾户政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但却因内政部发布的函释,导致美苹和小C的结婚登记申请被拒绝,不得不提起诉愿、行政诉讼救济。

伴侣盟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小C与美苹案直到去年11月25日才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胜诉,且由于被告台北松山户政事务所未上诉,因此最后在12月28日判决确定。

小C与美苹今天也到松山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伴盟律师团召集人、诉讼代理人许秀雯则说,这已经是第3起跨国同婚胜诉的判决,行政机关须面对现有函释见解已遭法院3次确认违法、拒绝适用的事实,无论是内政部或是地方户政机关都不该再继续盲目坚持仅开放双方都来自同婚合法国家的当事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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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秀雯呼吁,希望内政部不要再逃避自己的责任,地方户政也应本于宪政义务,拒绝适用已明知违宪、违法的行政命令,只要当事人文件齐备就该准予登记结婚。

伴侣盟强调,司法院去年1月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草案,拟承认至少一方为台湾人的跨国同婚得在台登记,但修正草案虽早已送至行政院会衔超过1年,但迟未送到立法院审查,呼吁尽速修法。(编辑:陈政伟)11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