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4-29 18:00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9日电)剑青检改今天指出,最高法院昨天新闻稿逾越大法庭裁定,干预审判,应启动行政调查。司法院表示,对大法庭裁定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是促进法学进步动力,司法院尊重与欢迎。

最高法院大法庭27日裁定累犯由检方主张,剑青检改昨天强烈抗议,表示裁定恣意解释、解方错误、浪费资源、滥行增加基层法官和检察官无谓负担。最高法院也发布新闻稿回应,指剑青检改未确知详情、流于情绪,深感不妥与遗憾。

剑青检改今天再发布声明,表示最高法院新闻稿逾越大法庭裁定内容,是「法院行政逾越界线,干预审判」,请司法院启动行政调查及惩处。

剑青检改指出,新闻稿撰写者如果是大法庭审判庭的审判长或庭员,已涉嫌违反「法官不语」及法官伦理规范,请司法院或最高法院启动个案评鉴调查,并请司法院明快处理,维护司法审判权独立。

最高法院表示,刑事大法庭裁定的性质属中间裁定,依法院组织法第51条之10规定,仅对提案庭提交的案件有拘束力。此件刑事大法庭裁定宣示后,提案的个案即于当日评决并对外公告,且已制作裁判正本。最高法院回应新闻稿内容,是提案庭个案裁判依据大法庭裁定意旨所为论述内容的一部分。

司法院回应指出,刑事诉讼从半世纪前的职权主义,逐渐转为当事人主义,目的是让法院居于更为公正、不偏不倚的地位,而得以公平裁断纷争、保障人民权益;与此同时,证明被告犯罪的责任则应交由检察官全权负责。

司法院表示,大法庭制度旨在统一法律见解、解决裁判歧异,让法院判决更具有可预测性及可遵循性,各界对于大法庭的裁定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是促进法学进步的动力,司法院身为最高司法机关,表示尊重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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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指出,部分检察官团体针对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以「自私、无知、生鸡蛋无放鸡屎有(台语)、傲慢、令人作恶」等粗鄙耸动用语指责,无助于理性讨论,司法院深表遗憾与惋惜。

司法院表示,依「司法院及所属机关新闻发布作业要点规定」,各所属机关新闻稿,经所属机关首长或得授权之人审阅后,得对外发布,故其内容是否正确妥适,允宜由各所属机关确认。(编辑:戴光育)1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