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5-21 02:52

南都讯  情侣通过互发红包、转账来表达爱意并不稀罕,可如果在恋爱时互发红包、转账200多次,累计金额80多万,在现实生活中就不多见了;更少见的是,分手后超过100的男子还以借款为由要求女方归还……这不是小说,而是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理的一桩案件。

情侣互发80多万红包,分手后男方追讨7万多元差额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披露:小张和秀秀相识不久便恋爱、同居。恋爱期间,双方为了互表情意,用微信转账和红包的方式相互转款。

小张通过微信向秀秀转款119次、共453851余元,秀秀向小张转款120次、共379548元,其中不乏“520”“5200”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而二人的转账差额达74302余元。

法院称,两人分手后,小张将昔日的恋人秀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秀秀偿还转账差额74302余元并支付利息。

在庭审中,小张提交了二人微信往来的转账记录,称转账金额100元以下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日常开支,而100元以上均是借款。对于非整百的金额中,百元以下的零钱不作为借款要回,如689元中600元作为借款、89元是给秀秀买东西的款项,一番计算后要求秀秀偿还借款本金74302余元。

对此,秀秀并不认可,称转账金额500元以下的钱均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日常开支,500元以上是小张用于网上赌博的钱。而一些金额有特殊含义的款项,如“52”“520”“5200”等不属于借款。


法院二审驳回男子退款诉求:频繁以特殊数值表达爱意,不宜认定为借款

互相转账——这本是情侣爱情的互动,却在分手后惹来官司,并且从一审打到二审。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秀秀向小张偿还借款本金64365元,秀秀不服,上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情侣间的金钱纠纷,应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及相关法律进行审查。从双方转款情况看,小张向秀秀转款最为密集和额度较大的时间段为双方交往初期,此时秀秀也仍多次向小张转款。

法院还认为,无法区分哪些部分为借还款。一般来说,小张的转账作为同居期间二人共同花费支出的主张,符合生活常识。并且,小张认为二人恋爱期间有持续借款的情况,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本案主审法官陈莹表示,情侣之间的互相转款的性质认定,要注重常情常理,通常要结合双方的经济条件、有无特殊数额和节日纪念日的转款等综合分析判定。如果双方互相转款频繁,且无明显规律或以特殊数字表达爱意,在符合双方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借款,而认定为共同生活开支或赠与。

南都记者杨亮 实习生胡叶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