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 news ( ) • 2022-05-22 06:49

  女主播向一位粉丝多次转账“520”“1314”等金额,“奔现”时却因“真人与照片、视频不符”被甩,要求对方写下4万元借条……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二审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爱情官司”。

  梅某通过某“游戏开黑+语音聊天”网络平台认识女主播夏某,并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梅某多次向夏某转账,共计3万余元。同时,梅某还给夏某刷礼物“打赏”,向其所驻平台充值共计10多万元。

  夏某收到打赏后,也陆续向梅某转账,其中包括“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合计约4万元。

  两人见面后,梅某觉得夏某本人与照片及视频中所见不符,提出分手,夏某要求梅某对之前她的转账出具借条。梅某在微信中向夏某发送了如下信息:“梅某于2020年7月15日向夏某借款40000元整,于2020年10月1日前还清,如不归还梅某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梅某未按约还款,夏某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对于夏某的说法,梅某辩称,案涉款项4万元是自己通过平台向夏某刷礼物打赏后的返点。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结算后,由梅某在微信上予以明确认可,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成立民间借贷关系,故梅某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一审法院判决,梅某向夏某还款4万元。梅某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认为,梅某与夏某相识于某网络平台,梅某多次通过平台以充值方式向夏某打赏,因梅某认为夏某利用网络平台提供虚假信息诈骗,向公安机关报警且已立案侦查,故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