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5-24 21:35

广东罗定市司机黄某驾驶一辆轿车,在行驶到江门沙堆镇路段时,连续撞击路边走路的一家四口,导致一死三伤的悲剧。死者是1岁的幼童。2022年5月从法院获悉,黄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10个月。

黄某家住广东罗定市。

案发当日17时许,黄某驾驶其名下的小型轿车从珠海市斗门镇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沙堆圩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沙堆镇梅阁路段时,碰撞前方向在路边行走的4名行人。造成4人受伤。

被撞的是一家四口。分别是1岁的儿子、爸妈和爷爷。四人被送医抢救后,年纪最小的儿子强强不幸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强强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合并肝破裂死亡,另有两人构成轻伤。

黄某的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保险限额为100万元的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后,该保险公司进行了118万元的理赔。

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一审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一级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愿意接受处罚,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赔偿被害人损失12万余元。

家属不服上诉,认为赔偿过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