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5-26 20:45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6日电)监委叶宜津等调查发现,国立屏东科技大学教授林秋丰借调至金属中心担任执行长期间,违法兼职营利事业董事长,且长达8年占专任职缺未授课,严重影响学生受教权,监院日前已通过纠正屏科大。

「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执行长林秋丰去年遭爆涉及违法兼职等情事,事发后随即请辞屏科大教职。案经监委叶宜津、王美玉、赖鼎铭、萧自佑调查后,监察院12日通过监委所提纠正案与调查报告,纠正屏科大,另也要求经济部检讨改善兼职与奖金漏洞等状况。

兼职部分,监委调查发现,屏科大依据教育部及教师借调处理规定,同意屏科大教授林秋丰自民国105年7月4日起借调金属中心担任执行长职务,但林秋丰106年6月29日因金属中心指派,担任大强钢铁公司董事长至今,已违反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及教师兼职处理原则「教师不得经营商业或投资营利事业」的规定。

监委说,屏科大甚至在媒体披露前,皆未被告知,于是林秋丰在106年6月29日至109年7月3日的「借调期间」,违法兼职营利事业董事长;教育部虽然自110年2月19日起,6度函屏科大应厘清案情、调查妥处,但屏科大迄今1年余仍无结论。

调查还发现,屏科大后续虽然「不同意」林秋丰自109年7月4日起延长借调至金属中心,却同意林秋丰自109年7月4日至110年1月31日到金属中心的「研习」。

监委说,此时林秋丰名义上已归建屏科大教授本职,却继续在金属中心担任执行长,实质已是兼职,于此同时仍持续兼任大强钢铁公司董事长,等同在「研习期间」兼职再兼职。

监委说,屏科大同意林秋丰借调与研习总年数长达8年,占专任教师缺却长期不在校授课,严重影响学生受教权,确有疏失,因此依宪法第97条第1项及监察法第24条规定提案纠正,移送行政院转饬所属确实检讨改善。

至于奖金漏洞等部分,监委发现林秋丰兼任大强钢铁公司董事长,每月领取兼职费新台币3万元、车马费8000元,已违反行政院函颁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单一兼任职务的兼职费以每月8500元为限」等规定,要求经济部应依法约束所属依限额领取,也需依据政院规定进行处置,始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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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调查也发现,林秋丰109年总薪酬达到495万8032元,其中包含「主管激励奖金」47万余元、「一般激励奖金」7万余元及「营运奖金」21万余元等未合法的名目。

监委质疑,金属中心106年目标盈余较105年大降37.5%,有降低目标盈余领取奖金的嫌疑,但金属中心每年约30亿元营收中,7成以上来自政府研究或委办计划,经济部应重新检视所属设立奖金及发放比例是否妥适,以绝外界自肥或肥猫的议论。(编辑:林兴盟)1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