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 电报 ( ) • 2022-05-27 19:31
【央行: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财联社5月27日电,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有何调整?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获准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没有变化,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展到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范围方面,包括符合《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及《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1号)等现行要求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