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6-05 12:40

四川西昌市一家名为“兰馨仙足馆”的足浴店,起了个仙气飘飘的名字,干的却是龌龊勾当——该足浴店组织了6名失足女子,提供色情服务。为了拉客,还给出租车司机和黑车司机建了微信群,每拉客一人就给八十元回扣。最终该足浴店被警方查获。2022年6月5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这家足浴店有3个老板——代磊、何小龙、王宾。这三人都是西昌本地人,他们为非法牟利,在西昌市某酒店合伙开设“兰馨仙足馆”,雇佣郑永红、郑洪超负责接待嫖客,介绍保健项目,带领技师供嫖客选择、收取嫖资等。

这家足浴店内部,共有6名失足女。她们负责在足浴店为嫖客提供按摩、推背以及其他色情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足浴店老板与“技师”分成。

为了加强管理,这家足浴店统一安排食宿,规定统一服务价格并以统一编号、排班等方式对技师进行管理。为增加客源,何小龙等人还想出了个主意——他们建立微信群,发布卖淫信息,并将“的士”和“黑的”司机拉入群内,以每介绍一位客人司机获得80元回扣的方式,招揽客人。

案发当日凌晨,民警在“兰馨仙足馆”按摩店内查获何小龙、王宾、郑洪超及六名卖淫女。代磊向公安机关投案。郑永红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另查明,该场所一个多月时间内,非法获利3万余元。

检方指控:何小龙、代磊、王宾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郑洪超、郑永红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在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