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 ) • 2022-06-22 18:28

  中新网上海6月22日电 (记者 郑莹莹)中小企业是稳经济、稳市场、稳就业的主体。本轮疫情暴发以来,上海市中小微企业受到极大冲击。眼下,包括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在内的多个部门,正携手推进各项中小企业纾困政策落实。

  今年3月29日,上海发布抗疫助企“21条”;5月29日,上海发布经济恢复重振“50条”。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方面介绍,在全力助企纾困方面,沪“缓免减退补”各项政策细则加快落地,“50条”叠加“21条”政策合计全年将为沪市场主体减负各类资金规模3000亿元以上。

  房租减免政策方面,上海市国资委方面介绍,承租上海市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全部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方面介绍,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方面,目前上海正在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保障款项的及时支付来保护企业的现金流,避免因拖欠而拖累拖死中小企业的情况。专项行动包括全面排查、集中化解、信息披露、惠企服务、权益保护5方面工作。对其中的无分歧账款,将保持清欠率100%,有支付困难的,也将明确还款计划。

  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方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介绍,为切实助企纾困,全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上海市先后印发了《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除对上海市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外,缓缴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影响的制造业等17个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等。17个扩围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应符合以下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2022年4月以来累计一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2022年1月至5月发生累计亏损”。(完)

【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