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6-23 12:47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23日电)新北市八里区林姓角头110年间遭枪杀身亡,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蔡姓枪手配合李姓男子买凶杀人,视他人生命如草芥,今天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6月。得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新闻资料指出,李姓男子(另案审理)于民国110年2月间以高额报酬,嘱托蔡姓男子朝林姓男子开枪,并由魏姓男子(另案审理)提供作案用手枪,另带蔡男至林男时常出入的处所勘查环境。

110年4月12日,蔡姓男子前往新北市八里区华峰一街等候,见被害人现身即朝被害人上半身连开2枪;被害人当场倒地大量出血,送医不治;蔡男犯案后跑离现场,主动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芦洲分局八里分驻所投案。

新闻资料提到,蔡姓男子对杀人等犯罪事实坦承不讳,并供称多年前曾遭被害人教唆手下伤害;而蔡男近距离朝被害人连开2枪,法院认定有杀人的直接故意。

士院认为,蔡男只是主观臆测被害人曾对他不利,但事实上两人多年没有接触往来,不可能持续存有致被害人于死之意,认定蔡男犯案动机主要是起于受李姓男子以高额报酬买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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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审酌,蔡男手段凶残,使被害人家属失去至亲,并使一般民众就此社会重大刑案感到不安,但并无持枪恫吓、滥伤无辜旁人等情况。

士院并考量蔡男自白犯行、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而未有完全悔意等情状,认为蔡男恶性未达须永久隔绝于社会的必要,检察官求处无期徒刑尚嫌过重;但蔡男无视国家重刑禁令,将他人生命视如草芥,亦不宜轻纵,依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6月。(编辑:张铭坤)11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