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6-23 13:30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近年来,“海葬”作为一种新的殡葬形式正在逐渐被更多人所接受。那么,“海葬”在环境保护上有哪些要求?我国哪些海域可以进行海葬?近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

6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代睿摄影

6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后,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海葬”是我国积极倡导的一种生态友好型丧葬方式,2018年至今,环境部已签发“骨灰撒海许可证”69本,批准骨灰撒海11.6万余盒。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服务民生需求,通过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合理布设生态处置倾倒区等多种方式支持和保障“海葬”活动。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我国海葬数量持续增长。以北京市为例,自1994年北京开展海葬工作以来,至2021年共组织集体骨灰海葬活动584次,播撒骨灰25068份,除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之外,年均增幅约为8%。

“关于‘海葬’的有关环境管理政策,有三点说明”,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一是人体骨灰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允许海洋倾倒的物质类型之一,也符合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情形。二是“海葬”活动需要遵循海洋倾倒许可审批制度,一般由当地民政局或民政部门允许的殡葬服务相关单位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待审查批准签发“骨灰撒海许可证”后,方可持证开展骨灰撒海活动。三是“海葬”活动需要在指定区域开展,我国现有专门服务于“海葬”活动的生态处置倾倒区3个(青岛、日照、长江口),其他在用的倾倒区也可用于开展“海葬”活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拟再增设一批生态处置倾倒区,进一步为“海葬”提供专项服务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等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海葬”活动便民高效管理,更好地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