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 电报 ( ) • 2022-06-23 16: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财联社6月23日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宏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二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