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6-23 18:04

面对可吞噬生命的病毒,人们内心都是恐惧的,彷徨的,为了安全,我们不得不坚持防疫政策,而为了能够让防疫政策执行下去,直到病毒恶魔褪去,这需要执法者的努力工作。

据媒体报道,在6月21日,辽宁丹东一女子驾车带父亲外出看病,因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被拦,女子称社区给开了证明,当天也做了核酸,但民警表示黄码不能离开。交涉过程中女子情绪比较激动,后来倒地,其父亲于是上前击打民警,事后女子被行拘10日,其父因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个事情曝光后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与以往不同,这次事件引起了网友们观点的分歧。

有的网友支持需要看病的父女,他们认为,虽然防疫政策确实是需要严格执行,但是不能够不考虑人们需要看病时的紧急需要,如果耽误了看病,会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生命的危险,这个后果很严重,甚至是大于疫情的伤害。

不过,也有相当多的网友支持警察,他们认为这个警察只是基层民警,他有他自己的职业责任,此时他需要执行防疫相关法律,按照法律规定黄码就是不应该能够随意通行的,警察依法执行没有错误。

还有网友表示,事后得知,这对父女并不是急着看病,而是去开药,并没有想象中的紧急情况。而且他们说的做了核酸检测只是口头说一下,并没有实际证明。

从这个视频本身来看,这位女子确实也是情绪十分激动,声音有点激烈,大概就是非常着急吧。警察本身也没有超出法律范围的执法行为,而父亲可能也是爱女心切,他确实是毫无征兆地打了这位民警一个耳光,这个打耳光的声音从视频里确实是听得见的。

最终,女子被治安拘留,理由大概也是寻衅滋事、阻碍执法。可是他的父亲可能惹上大祸了,他因为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了!

那么,什么是袭警罪?袭警罪的量刑有多久?什么样的暴力级别才能达到袭警罪的入罪标准呢?

今天金宝每日说法来对袭警罪做一个普法!

【袭警罪】是西方国家首创的,它是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在我国之前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不过我国2021年以后,也有【袭警罪】了!

在量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触犯本罪,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3-7年!

那么,什么样的暴力级别才能达到袭警罪呢?是不是触碰一下警察就达到了袭警罪?

关于这个具体认定细节,目前并无具体司法解释,不过有关于【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考一下,口空无凭,让我们看看权威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同时,也规定了: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结合本次事件,这位父亲打了警察一个耳光,这个行为到底属于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严重袭警行为呢?还是属于轻微的袭警行为?

这个其实还挺微妙的,他的行为似乎属于一个可重可轻的临界的袭警行为!

这次警方采取的措施是【刑事拘留】,也就是警方认为袭警者的行为十分严重,已经达到了【袭警罪】的入罪标准。

而从刑事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来说,刑事拘留只是诉讼的第一步,接下来如果想把诉讼进行下去,还需要有逮捕、案卷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

所以,案件的具体走向还是一个未知数,还要对事件保持关注才能得到结果。

综上所述,这是一个由于防疫纠纷引起的案件,这对父女急着要去看病或者拿药治病,而警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最终爆发了冲突。

可能在这对父女自己看来,自己是情有可原的,他们需要看病被阻拦,于是情绪激动,并没有故意犯罪或者阻碍执法的意思。

但是警方可能也坚持自己的看法,认为他们就是故意阻碍执法,而且父亲打了警察的行为十分恶劣,必须要以袭警罪来进行惩罚。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