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6-24 21:35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4日电)司法院院会今天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等修正草案,为智审法施行14余年来最大幅度变革,明定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等管辖,全面提升营业秘密诉讼保护。

司法院表示,智审法自民国97年7月1日施行以来,仅于100年、103年及110年进行微幅修正。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同时回应各界对于专业、妥适及迅速审理智慧财产案件的期待,司法院于去年3月筹组「智审法研究修正委员会」,全面启动修法程序。

司法院指出,这次修法重点之一,为回应外界对于营业秘密保护的期待,将侵害营业秘密的第一审民事事件、刑事案件,以及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明定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以落实专业及妥速审结的要求。

司法院表示,这次修法也针对智慧财产民事事件审理程序,增订「律师强制代理」与「审理计划」及「专家证人」制度,并引进「查证」与「法庭之友」制度,借由集中审理及扩大专家参与,协助法院审理具高度技术与专业的新兴智慧财产诉讼事件。

此外,配合经济部提出「专利法」与「商标法」修正案,增订「专利或商标之复审及争议事件程序」相关规定,将专利、商标案件的救济程序,由现行行政诉讼程序改为准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对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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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也配套修正「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以明确规范新旧法衔接适用;修正商业调查官任用资格范围,增列商业调查官多元进用方案,协助法官办理审判业务。

司法院表示,这次智审法修正,希望能够建构更具专业、效率及符合国际潮流的智慧财产诉讼制度,以更有效地解决企业纷争,营造更完善的智慧财产诉讼法制。修正草案将函请行政院会衔送立法院审议。(编辑:戴光育)11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