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6-25 11:53

【环球网报道】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周姓女法官去年因“想睡觉没办法很清醒地爬起来”等理由,任意更改庭审时间,且又旷工高达42天2小时,延误的案件累积多达55件,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她不仅不适任法官也不应担任“公务员”之其他任何职务,决议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免除其法官职务,并不得再任用为“公务员”。

报道称,周姓法官开庭时还曾要求少年自打耳光约23下,当庭下跪、磕头,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她违失情节重大,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

苗栗地方法院称,周姓法官去年3月16日起至今年2月15日止,未依人事规定请假、或请假不符合规定未经准许,旷职共计42日2小时;且去年她值班时应即时审讯前一天夜里检察官申请羁押的4名人犯,她却以要睡觉及带母亲去打营养针等理由,任意更改审讯时间。

该法官的审理案件长时间未进行,致当事人、诉讼关系人频频打电话催办,且因长期出勤状况不正常,致合议庭常找不到人进行评议或陪席,拖延案件进行或终结。

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周姓法官旷职高达42天2小时,因自身原因任意违反即时审讯规定,严重侵害当事人权益。该委员会认定,周姓法官坐领高薪却心存以私害公之态度任职,难以令岛内纳税人接受,她严重侵害当事人权益,危及“司法”公信,应予严惩,因此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免除法官职务,并不得再任用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