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6-26 20:19

广西贵港男子刘某在一处未开放使用的道路上,驾驶已经报废的三轮摩托车,撞倒了行人李某某。而刘某竟然驾车逃离现场,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逃跑2年后,刘某落入法网。2022年6月26日,广西南宁江南区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男子刘某53岁,家住广西贵港。

案发当日18时35分,刘某在南宁市吴圩镇空港小区前7号路路段处,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装载超过车身宽度的纸皮行驶。

这是一条还未正式开放的道路,刘某驾车与行走在路上的李某某发生碰撞,致使李某某倒地并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李某某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事发后刘某逃逸。距离案发2年后,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刑侦大队在港北区西江农场抓获被告人刘永志。

检方指控:刘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