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国內 ( ) • 2022-08-04 08:33

  原标题:专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徐明: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运行中的角色定位被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资本市场不断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高质量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建设发展。

  十年间,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呈现出哪些突出特征?法治建设在资本市场全面深改过程中扮演了何种角色、取得了哪些成效?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有哪些脉络,监管转型给市场发展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就这些问题,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对资本市场近十年改革的亲历者、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徐明进行了独家专访。

  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广、针对性强

  上海证券报:您认为近十年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的突出特征是什么?

  徐明:十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的特点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更广。资本市场由原来较为单一的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为主,逐渐转变成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并且更加注重对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迄今,已经服务了13000余家中小企业,新三板市场成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科创板设立、新三板精选层推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进一步扩大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增强了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二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更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都指向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有效服务的痛点和难点。我国企业众多、企业业态丰富、差异极大。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各不相同。多层次、多板块的资本市场适应了我国实体经济和不同企业的发展需要。其中,新三板市场培育规范中小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板服务“三创四新”企业,科创板服务“硬科技”企业,主板服务相对成熟的企业,这些差异使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特点更明显、针对性更强。

  三是资本市场的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丰富。证券法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这是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的根本性总结,形成了我国金字塔式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从根本上确立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位于“塔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聚集着极为广泛的小微企业,使大量企业和资本市场实现对接;位于“塔中”的新三板市场,不仅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应有的基本功能,更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资本市场各层次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位于“塔尖”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服务的是大中型企业和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总的看,资本市场的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丰富,发展逻辑更加明晰,层层递进、相互联通,错位发展、具有特色,满足了企业的不同需求。

  上海证券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北交所设立运行,促进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能力,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徐明:创新驱动战略是通过一个个经济实体和具体企业的创新发展来实现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北交所设立运行,树立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打开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空间,提高了企业创新发展的规范治理水平。

  具体来看,首先,这三方面改革举措树立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激发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热情。三个板块的改革内容有差异,但总的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服务创新发展,为国家的创新驱动大战略服务。改革实施后,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对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型企业包容性更大,比如允许研发投入大、创新含量高的亏损企业发行上市,实施差异化的表决权制度安排,充分考虑创业者的主动权和控制力等等。这些量身定制的制度安排,增加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也激发了企业家投身创新发展的热情。

  其次,打开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空间,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动能。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使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为企业成长提供了新的动能。一方面,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拓宽了资金获得方式,紧密了投融资双方的关系;投资方建立了更便利的退出机制,PE、VC等机构资金得以更加积极有效地投入创新型企业。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极大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形成了品牌效应,对人才的吸引力显著提升,资本市场的各种激励机制安排也能够实实在在为企业吸引人才提供保障。

  最后,提高了企业创新发展的规范治理水平,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市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企业发行上市毫无疑问要接受监管,无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还是经营运作,都必须依法依规。因此,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自身不断规范的过程。企业规范经营运作、提升治理水平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法治建设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保障

  上海证券报:过去十年,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强度、密度大,强化依法治市的力度十分显著。您认为法治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扮演着何种角色?

  徐明:法治建设是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根本保障。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是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保证。在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法治建设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法治建设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保障。近年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间,法律制度的供给和法治环境的改善至关重要。在交易场所及相关板块的改革与设立,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结算制度的改革,投融资两端改革和市场品种增设,以及监管制度改革等各个方面,法律、制度和规则先行,都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依据,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法治建设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等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出台,提出了更为全面细致的要求,在制度上为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法治建设为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根本保障。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是资本市场的职责使命,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十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证券法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颁布施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印发……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在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成效颇丰。

  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上海证券报:您如何评价十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

  徐明:十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无论是在法律制度建设还是法治环境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成。目前,资本市场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为核心,以刑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有两千余件。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正在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从单一化向差异化转变,从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从股票化向证券化转变。

  二是法律的威慑作用明显加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近年来,刑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显著加大了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者追责的广度和深度。《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围绕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体系、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这些法律制度和具体措施,形成了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多手段、立体式责任追究,加大了处罚力度,尤其加大了对证券犯罪的刑事惩戒,威慑作用明显。

  三是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良法善治的局面正在形成。首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得到加强。近年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采取了大量的措施,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其次,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力度大、范围广、情况复杂,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最后,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加强。

  监管转型使资本市场预期更加稳定

  上海证券报:近十年,资本市场监管回归本源,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您认为,目前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有哪些突出特征?监管转型给市场发展带来了哪些影响?

  徐明:近年来,证券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具体做法都发生重要转变,确立了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指导思想,形成了“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基本理念,实施了“放管服”的具体做法。十年间,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有以下三个脉络。

  一是降低审批门槛、简化行政审批。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力度,大幅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和降低行政许可条件,由早期的强调事前管制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厘清监管边界、强化归位尽责。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监管部门、审核机构、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明了。三是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大了合作和协调的力度,对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效率、防范市场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自律监管和行业监管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证监会积极探索监管改革、强化科技监管,监管更具针对性、更有质量和效率。

  监管转型给市场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和正面的影响。

  首先,市场预期更加稳定、效率进一步提高。监管指导思想、监管理念和具体做法上的转变大大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增强了制度在市场建设中的重要性,这使得市场的预期更加稳定、效率得以提高。其次,市场功能发挥更加明显、市场创新动能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融资额、交易量、股票市值等方面稳居世界前列。最后,市场主体入市积极性更高、投资者更具活力。目前我国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超过2亿,积极入市的投资者促使一二级市场运行更为活跃。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资本市场的重要课题,也是一个难题,但这个关系必须要处理好。离开了政府、缺少了监管,市场就会变得无序,市场的“三公”很难得到保证、无法健康平稳发展;离开了市场,政府的作用也就无法体现、无法发挥,监管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更好地处理政府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就是要严格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树立“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认真落实“放管服”,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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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