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Hub ( ) • 2022-08-05 18:06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冯赛琪

8月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1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情况、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并首次公布2019-2021年涉资产管理纠纷案件审判情况。

2021年,上海高院共计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7万件,同比上升10.16%;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3348件,收案数量为近五年来最高。

“由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与融资有关的衍生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带动案件标的总金额上升,2021年上海法院受理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标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亿元,同比上升10.7%。”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介绍称。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大幅上升,两类案件标的金额占比超过标的总金额的50%。

从案件类型来看,收案数量排名前五的金融商事案件类型分别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险类纠纷以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这五类案件共占一审金融商事案件总数的97.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首次居于首位,主要原因是根据金融风险防控的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了贷款管理并加大了催收力度,导致借款合同从订立到启动诉讼的周期大幅缩短,密集进入违约处置阶段。

上海高院表示,金融政策对金融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导向作用日益显著,如在融资领域,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要求,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各项机制,加强借款人资信审核和贷后管理。法院近三年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三类案件的单起案件平均标的金额呈明显下降趋势。

根据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上海高院提出了未来金融纠纷案件可能呈现的三个发展趋势:一是与推动更高层次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有关的金融商事案件将逐步出现;二是证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化要求将进一步提升;三是涉及疫情防控的金融法律纠纷将逐步增多。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行业中监管套利、杠杆不清、多层嵌套、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履行不充分等问题集中显现,导致了大量纠纷。为进一步向社会阐述裁判理念,向市场提示风险,上海高院发布《2019-2021年上海法院涉资产管理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

上海高院金融庭庭长单素华介绍,2019-2021年上海法院一审审结涉资产管理纠纷案件共2672件,案件标的总额从2019年的269亿余元增至2021年的333亿余元,涨幅为23.79%。

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诉讼主体方面,投资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数量为1725件,占比64.56%,其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较高;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为1384件,占比51.80%,管理人、销售机构、底层资产债务人等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较为普遍。

针对涉资产管理纠纷案件中日趋凸显的法律关系愈加复杂、案件涉众性特征更加明显、案件裁判规则与监管政策协同的重要性愈发显著等问题,白皮书指出,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对资产管理合同性质和相关条款效力的争议问题、资产管理产品销售推介、清算退出等引发的争议问题予以重视。

金融庭副庭长沙洵介绍十大审判案例时,提到了丁某等315名投资者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表示这是全国首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规定提起的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为我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另外,对于媒体关心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金融纠纷,茆荣华介绍,上海本轮疫情发生以后,上海高院及时修订完成《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2022修订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8个法律适用问题予以及时回应。

目前,上海法院受理的与疫情直接相关的金融商事案件总体数量还不多,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与“隔离险”相关的保险合同纠纷,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内相关案件可能逐步进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