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08-07 19:54

河南郑州。徐先生刷短视频时突然收到一条私信,对方是一位搞笑主播,说要请他吃饭。这让徐先生一头雾水,好端端的也不认识对方,为什么要请他吃饭呢?后来看了银行卡消费记录才发现,自己的账号给人家30000块钱的礼物。

徐先生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手机那天一直在9岁儿子的手中,应该就是儿子给对方刷了礼物,于是质问孩子,是不是他刷了礼物。孩子表示当时看了个搞笑直播,感觉挺有意思的,就给对方刷了礼物,结果直播间的主播喊了一声“大哥”,一下给孩子喊得迷失了自我,就一直刷礼物。

根据当天的消费记录来看,充值时间是从0点50开始,最开始只是一块一块的充值,后来变成10块,就这样一直往上递加,到凌晨2点半左右,每次充值的金额达到了3000元,短短的两个小时时间,就有26笔充值记录.

徐先生的儿子表示:当时他就是刷着玩,感觉很好玩就一直在刷,一块钱是小心心,三千元是“嘉年华”。听到对方喊“谢谢大哥送来的礼物”,他才高兴地接着刷礼物。

孩子刷礼物是缺乏辨别能力,那家长当时在干吗?为什么不制止呢?

徐先生说当天自己有事要外出一趟,孩子说自己在宿舍无聊,他就把手机给孩子让他玩,根据宿舍外的监控记录可以看到,孩子晚上11点多在宿舍门口玩手机,而他是凌晨2点20回的宿舍,这期间宿舍里只有孩子一个人。

后来,徐先生向平台申请了退款,但遭到了平台的拒绝,根据客服的解答,目前能够确认的是该账户确实有充值行为,但不能证明是未成年充值。后来徐先生说自己有当时的监控视频,并把视频发到了平台的邮箱上,目前,平台还在审核。

未成年人给主播的打赏能够退回吗?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八周岁以下“打赏”、“送礼物”的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主播返还。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打赏”、“送礼物”行为需要判断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若不相适应则该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打赏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返还。

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能够证明这笔钱是未成年人充值的呢?

一般来讲,未成年人充值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固定的时间内充值不太符合规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徐先生账单确实不太正常,而且也有监控显示孩子有玩手机的行为。但这两点也不能完全保证就是孩子能进行充值的。

毕竟监控只是拍下了孩子有看手机的行为,却没有拍摄到充值的行为,这一点,就只能看平台最后如何审核判断了。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有机会找回来的。

不过这件事,也应该给所有家长提个醒,尤其现在正值假期,很多家长对于孩子都放松了管理,这种时候务必要管理好自己的手机,尤其最重要的,就是手机支付密码。如果没有密码,孩子也是无法充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