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9-22 19:52

(中央社台北22日电)「孙力军政治团伙」再有一人遭重判面临终身监禁。中共江苏省政法委前书记王立科今天因受贿等多项罪名,遭长春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立科曾行贿孙力军人民币近亿元。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通报,长春中院22日一审公开宣判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分证件一案,对王立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指出,1993年至2020年,王立科利用担任多项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逾新台币20亿元)。

法院并指出,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他还被指为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

法院认为,王立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王立科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共中纪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1月15日播出,披露王立科此前为升官多次行贿孙力军。

王立科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后,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在他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著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在纪录片中说:「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专题片指出,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9000多万元,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说,王立科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前司法部长傅政华,今天也在长春中院一审因受贿罪被判死缓,面临终身监禁。(编辑:杨升儒)1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