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 - Yahoo 新聞 ( ) • 2022-09-23 15:14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及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力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孙力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力军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说经审理查明,孙力军在2001年至2020年4月,利用在上海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公安部办公厅及公安部党委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和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超过6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