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09-30 19:26

(中央社记者高华谦新北30日电)男子林秉枢被控施暴民进党籍立委高嘉瑜,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处2年10月有期徒刑,其中伤害罪8个月不得易科罚金;检方求刑最重的私行拘禁,以伤害与强制罪处理。全案可上诉。

林秉枢去年11月被控在新北市板桥区馥都饭店房内及他母亲的灵堂施暴高嘉瑜,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今年1月依伪造文书、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强制、妨害名誉、妨害电脑使用、伤害与恐吓等罪嫌起诉。

公诉检察官求刑时认为,林秉枢犯行明确、行为恶劣,私毫不尊重被害者身体隐私及人格尊严,对被害者身心、名誉与隐私造成巨大伤害,精神鉴定报告也指出他没有精神丧失或耗弱情形,且林秉枢还否认大部分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建议法院从重量刑,并求刑3年。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审酌,林秉枢与高嘉瑜原本是男女朋友,但林秉枢施暴后,不断以自身患有精神疾病、母丧或高嘉瑜行为让他失控等借口,使高嘉瑜心生内疚而原谅,在在显示林秉枢是透过肢体、言语、精神暴力以及情绪控制方式,造成高嘉瑜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

新北地院今天依妨害秘密处4月徒刑、妨害名誉处6月徒刑、伤害罪处8月徒刑、妨害电脑使用处5月徒刑、强制罪处6月徒刑、恐吓罪处4月徒刑及伪造文书有7罪,共13罪判处林秉枢2年10月有期徒刑,其中伤害罪不得易科罚金。

至于林秉枢被控在新北市板桥区馥都饭店房内对高嘉瑜施暴,检方依私行拘禁罪行求刑1年6月,是所有罪行里最重。但法官认为,高嘉瑜未具体指林秉枢以什么方式对她私行拘禁,且在房内有服务人员递送冰袋,但高嘉瑜并未求救;至于高嘉瑜虽然因裸身、或因林秉枢不愿还她手机而难以离开,但林秉枢喝令她裸身、控制手机等仍属强制与伤害行为,程度未到私行拘禁。

新北地院表示,林秉枢仅坦承伤害部分,其余部分均否认,且辩词多有夹杂指责他人、暴露他人生活隐私内容,未与高嘉瑜和解与原谅。衡酌林秉枢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与高嘉瑜关系、犯罪后态度等,判刑2年10月。

林秉枢律师陈顶新表示,判最重的是伤害罪,但律师团在伤害罪答辩时认为林秉枢有相关就诊纪录,所以还是想看法官具体判决的论理过程内容后,再来评论。另外,林秉枢确诊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等联络上后会告诉他结果。(编辑:唐声扬)1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