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2-11-29 10:08
曾经年少的回答

充分说明香港有一位具备执行力的特首是多么重要。

臭名昭著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先后涉及多起案件,其中大部分已审结完毕,包括日前黎智英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的“隐瞒违契”案。

目前,黎智英身上只剩下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尚未审结,相关案件将在12月1日开审。

之前,黎智英提出“专案认许”申请,希望从英国聘用御用大律师欧文作为代表律师,并且获得了香港法院的许可。特区政府律政司此前提出质疑,认为本案涉及的香港国安法具有特殊性,而欧文对案件协助有限,因此提出上诉。

但是,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11月9日颁下判词,驳回律政司的上诉,维持原本决定,这意味着黎智英将继续获准聘用大律师欧文赴港为自己抗辩。

香港高等法院法庭在判词中称,必须要采取一个灵活及理智的方式,以保障公众利益,认为欧文的经验丰富,专攻刑事罪行及人权法,会为案件审理带来重要帮助,相信批准他赴港抗辩有利于公众利益,因此批准欧文出庭。

典型的扯虎皮做大旗,香港有些法官简单套用审理一般案件的原则、程序和习惯以及所谓“国际标准”来约束香港国安法的适用和执行。

对此应该予以坚决回击。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11月28日发表谈话表示,香港有关法院批准外国律师代理黎智英案,违反国安法立法精神李家超行政长官立即组织研究落实并向香港社会通报,表明将尽快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同时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的建议。我们对此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

谈话中还表示,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在行政长官之下,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共同担负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李家超行政长官根据中央政府指令及时提交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充分体现出作为香港特区“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

如果能够借此机会一举粉碎香港法院外籍法官遍地,外籍律师遍地的乱象,当是香港走向繁荣稳定的又一里程碑。

香港某些人想用这样的鬼魅伎俩来挑战国安法的权威,蚍蜉撼树,不自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