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2-11-30 09:43

近日,在江苏南京,男子到一家公司求职,面试时填报自己毕业于南京大学非全日制本科,很快男子被公司录用为运营总监,转正后月工资3万元。

然而男子却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最高学历的复印件,公司将其开除,男子不服起诉到法院,在法庭男子认为自己在试用期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说明自己能够匹配岗位需要,并且自己也自学了大学的课程,只不过没有取得学位证,公司不能因为学历开除自己,而公司则认为,男子通过奇葩的方式填报虚假学历,证明男子人品有问题,这样的人即使有学历公司也不会录用。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认为,看来学历还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学历即使有能力但是连应聘的资格都没有。也有网友认为,男子通过欺骗的方式获得月薪3万的岗位,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诈骗,除了要开除还应该判刑。

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不用承担赔偿,否则就属于违法开除员工,需要承担赔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6种公司可以开除员工的情形,分别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的男子就属于通过欺诈的方式,让公司误以为男子是南大学历,才订立了劳动合同,因此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面开除男子而不用支付赔偿金。

总之,虽然有人认为能力比学历重要,但是学历是获得岗位的敲门砖,通过学历造假的方式获得岗位更是违法行为。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