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12-01 22:06

(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1日电)金控可否向股东拿钱办现金增资,转头又发现金股利。金管会今天表示,两者为不同议题,不必然有绝对关系,至于金控决定股利发放政策,本来就应以审慎稳健原则通盘考量。

根据金管会统计,今年截至11月止,共有4家金控向金管会申报办理现金增资,规模合计达新台币655亿元。今、明年有部分金控陆续启动现金增资,若金控和股东拿钱,转头又申请发放现金股利,市场高度关注金管会态度。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增资和发放股利是两个不同议题,金融机构启动增资,不外乎有亏损要弥补或有新业务要发展,必须补充资本以承受更多执行业务过程潜藏的风险,至于配发股利,有前提要件是金融机构有赚钱,「两者不必然有绝对关系」。

童政彰表示,金控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决定股利发放政策时,本来就应以审慎稳健态度处理,除了要考量过去经营绩效,也应该综合考量未来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及公司本身发展规划等,基于审慎稳健原则通盘考量。

他强调,金融机构配发股利,金管会将综合判断股利发放原则及今年获利情形,至于增资,金管会将检视金融机构过去是否有亏损要弥补或因应未来业务发展,两者不必然会产生直接关联性。(编辑:杨兰轩)1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