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12-02 16:04

(中央社记者洪学广高雄2日电)苏姓女子自中国以平均150元买进上千台仿冒游戏主机,再以每台199元贩售。但因主机内含任天堂旗下玛利欧系列等游戏,苏女遭依违反著作权法判3月,另须赔任天堂37万多。

苏女到案后虽辩称,不知道这些游戏机是仿冒商品,也不知道这样做会犯法。但法官认为苏女违法事证明确,据此依违反著作权法散布侵害著作财产权重制物罪,判她有期徒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民事求偿部分,任天堂委任律师依每个游戏单价新台币450元计算,苏女侵权总值已达140万4000元,但任天堂仅求偿90万元;侵害任天堂注册商标部分,则求偿47万5200元,总计求偿137万5200元。

法官审理后,依苏女每台游戏机贩售价199元的100倍,作为应赔偿任天堂的商标损害金额,并依侵害9个商标权,算出应赔偿17万9100元;侵犯著作财产权部分,则应赔偿任天堂20万元,总计应赔任天堂37万9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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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指出,苏女民国109年3月起自中国购物网站以平均约新台币150元低价购买上千台内含400种盗版游戏软体及商标的仿冒掌上型游戏机后,再到拍卖网站上以每台199元贩售赚取差价。

网路巡逻员警发现后,下单购入一台主机,并发现主机内含26款日本知名游戏公司任天堂旗下的玛利欧系列等游戏,经前往苏女住处搜索,查扣尚未售出的1002台掌上型游戏,并查出她至少已卖出120台仿冒掌上型游戏机,据此依违反著作权法送办。(编辑:郭谕儒)11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