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hk.hk - 即時新聞: 本地 ( ) • 2022-12-02 21:10
差饷物业估价署今年5月中接获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及搜证。(港台图片)
一名「㓥房」业主因要求租客付还经分摊的水电费时,无出示缴费单副本并提供书面帐目,亦无提供租金收据予该名租客,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这名业主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就有关水电费的6宗罪行及没有提供租金收据的1宗罪行,被判处罚款共6600元。

今次是《条例》自今年1月22日生效以来,首宗「㓥房」规管租赁业主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定罪的个案。

差饷物业估价署今年5月中接获有关投诉,经调查及搜证,向该名业主提出检控。署方希望,这宗首宗被定罪个案能向「㓥房」业主发出强烈信息,必须遵守有关条例规定,并提醒「㓥房」租客可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