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12-03 11:41

加密货币风暴2(中央社记者谢方娪台北3日电)境外加密货币平台FTX破产震撼币圈,为防止台版FTX事件上演,金融研训院助理研究员赖建宇指出,日本、新加坡与美国等均导入消费者保护机制,呼吁政府应参考国际政策思维,尽快制定规范要求加密货币业者落实资产隔离。

曾是全球第2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的FTX今年11月声请破产,在币圈投下震撼弹,根据FTX委任律师提交给法院的文件,牵涉的债权人可能超过100万人,台湾币圈无论新手或老鸟,不少人都踩到地雷。

FTX受灾户遍及全球,币圈忧心引发投资人信任危机,为防止风暴烧进自家后院,台湾3大龙头加密货币平台Bito、MaiCoin与ACE紧急于11月18日发出联合声明,强调FTX事件并未对营运造成冲击,且3大平台达成共识,将尽速提出由第三方公正单位认证的资产证明,台湾业者此刻出手,为的就是要力挽狂澜,稳定国内市场信心。

台湾目前并无加密货币业务主管机关,一旦境内加密货币业者出现财务危机、损及投资人权益,恐成为三不管地带。台湾金融研训院早在今年10月提出的金融建言白皮书献策,建议政府建立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的消费者保护措施。

赖建宇说明,观察各国作法,日本已将加密货币纳入由金融厅主管,要求虚拟货币业者必须持有牌照并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其中即有资产隔离规范;新加坡及美国同样已有虚拟货币消费者保护规范,欧盟虽尚未上路,但已拟定相关草案。

日本建立的投资人保护机制,包括2019年5月通过「资金结算法」修正案,当加密资产交易所以电子钱包管理客户加密资产,交易所须额外提拨与客户存入的加密资产价值相同的清偿资金,并导入托管业务以及使用者对虚拟资产返还请求权的优先受偿权等制度。

反观台湾,赖建宇表示,金管会仅管理虚拟通货业者的洗钱防制,不涉及市场监理或市场准入等条件,意即只要不涉及洗钱、未违反营业登记,金管会及经济部均无法可管,「若台版FTX事件发生,将没有主管机关负责消费者保护」。

赖建宇认为,为防止投资人资产遭非法挪用,或加密货币平台发生财务问题、声请破产时,难以认定加密货币业者的资产规模,加密货币平台应建立客户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机制,此为保护投资人的基本措施。

虽然目前台湾活络的加密货币交易,并非STO(证券型虚拟通货),但因白皮书建言必须有对口主管机关,金融研训院建议,由金管会监理的STO先行,至少在法规上先建立投资人保护机制。

金融研训院建议,金管会可参考日本作法,要求STO业者负起财产隔离义务,即将客户资产与平台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待政策执行顺畅后,再思考如何扩及尚未有业务主管机关的加密货币产业,如此一来,可先为加密货币产业竖立消费者保护法规标竿。(编辑:潘羿菁)11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