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2-12-26 17:53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26日电)台中市立崧食品公司负责人张男,遭检举将过期的生乌骨鸡等食品改标后贩售,案经检方侦办,认定张男与公司司机罗男涉嫌重大,依伪造文书等罪将张男等2人起诉。

台中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立崧食品公司负责人张男,自民国108年11月起,陆续向上游厂商进货4月至6月内即将逾保存期限的生乌骨鸡、猴头菇乌骨鸡、红枣人参乌骨鸡、百页豆腐、花胶美人锅等商品。

张男因未能于保存期限内将商品售出,为避免损失,指示员工将原保存日期标示撕掉后,贴上伪造的商品标示。其中,张男于今年9月22日,将已逾保存期限的生乌骨鸡,出售给台中市大里区1家不知情的食品公司,制成黄金虫草百菇炖乌鸡商品。

张男在今年9月27日,得知商品改标犯行遭检举,指示员工将已改标的库存货物,载运至彰化县、南投县与高雄市等多家不知情的厂商藏放,张男更将生乌骨鸡、百页豆腐、双色天然乳酪丝等过期商品,载运至云林县某不知情的畜牧场,作为猪只饲料而食用完毕。

全案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总队第3大队,于今年10月4日前往立崧公司搜索侦办,查扣公司帐册、进销统计表等证物。

检方侦办后,依据证人证词、查扣证物等证据,将张男与公司罗姓司机依伪造文书、贩卖虚伪标记商品、诈欺取财等罪嫌起诉。

检方表示,案件中的改标逾期商品未流入市面,部分除由业者自行销毁、作为猪只饲料外,查扣的生乌骨鸡及乌骨鸡制成品交由主管机关封存处理,后续由台中市政府卫生局依权责进行相关行政裁罚。(编辑:郭谕儒)11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