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3-01-18 18:00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8日电)旺中集团董事长蔡衍明不满电视节目主持人陈凝观在节目中,指他为「国台办狗腿」,向壹电视、陈凝观等提告求偿300万元。二审今天仍认为陈凝观言论属善意评论,判蔡衍明败诉。

蔡衍明主张,陈凝观于民国108年6月27日主持「年代向钱看」节目时,辱骂他为「国台办狗腿」,严重损害他的名誉权,造成他极大的痛苦,要求陈凝观、制作人卢谕庆、壹传媒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新台币300万元,并登报道歉等。

陈凝观等表示,当天节目以其他媒体揭露中国旺旺接受中国政府补助金、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指称蔡衍明「狗腿」等政治新闻事件,均属与公众攸关的重大政治事件而可受公评,且未直接称蔡衍明「狗腿」或「国台办狗腿」。

一审台北地院认为,陈凝观针对媒体报导旺旺集团接受中国政府补助金等事件,基于个人价值判断所为的意见表达,即使用词较为尖酸负面,让蔡衍明感到不悦,仍属于善意发表言论,难认不法侵害蔡衍明权利。

一审认为,陈凝观的言论目的是时事评论,并非单纯的抽象谩骂,再审酌蔡衍明为公众人物,本身也有相当的自清能力,陈凝观基于讨论公共事务而发表言论,当应放宽审查标准,以免造成寒蝉效应,对言论自由造成过大的箝制,阻碍公共议题的讨论,判决蔡衍明败诉。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全案还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