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3-03-29 10:43

海南临高县13岁女孩被霸凌事件,在央媒的介入下,为了人们揭开了不为人知的面纱,原来所谓的“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于不同时间对对方实施殴打”,真实的真相是13岁女孩在被前后数次殴打和凌辱之后,担忧被报复,躲到外婆家,其表姐在护送其回家途中,巧遇霸凌者的主导者,于是才叫人对霸凌者打了一顿,为此其表姐也成为该事件唯一的年满年龄十四周岁的参与者,也成为该事件唯一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

前后数次殴打和凌辱,与最后一次巧遇才殴打霸凌者一次;被霸凌者落得终生视力残疾,霸凌者却在派出所谈笑风生,结合起来竟然是互殴。

也难怪如今的社会,不要说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在遇到被人殴打和凌辱时,都不敢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因为一旦还手就会被定性为互殴。

该事件虽然有些不同,但实际意义相同,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初二少年因刺伤霸凌者,被羁押336天,最终无罪,获赔20万,检察院道歉一事。

2019年5月17日,湖南吉首二中,未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在学校厕所被15名同年级的学生殴打,慌乱之中,小蒋拿出口袋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个围殴他的学生,导致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

事发后,吉首市检察院将该事件定性为故意伤害,并且羁押小蒋,直到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小蒋才摆脱被羁押的命运。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也就是小蒋从事发到一审,再到检察院撤回抗诉,成为真正无罪之人,这期间将近花费3年6个月,其中被无罪羁押336天。

在成为无罪之人之后,小蒋向吉首市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最终只获赔20余元。

一个父亲残疾,母亲聋哑人的13岁女孩,被殴打和凌辱多次,最终导致视力残废,却因巧遇,其表姐殴打了一次霸凌者,最终被定性为互殴,从而失去原本受害者的身份,只能自己承受殴打和凌辱所带来的所有伤害。

一个早年丧父,母亲改嫁的少年,被15名同学围殴,正当防卫下,刺伤殴打者,却被以可以求助师长而未求助为由,最终定性为故意伤害,导致被无罪羁押336天和抗诉,最终导致学业被迫中断,让成绩优秀的自己,最终失去了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只能选择辍学。

人们总说法律是公正的,因为法律都是明文规定,但问题在于是人在执法,而不是法律在执法,法律没有错,但执法的人却会犯错。

虽然是人都会犯错,执法的人也一样,但要懂得及时悔改,如果固执不悔改,最终酿成错案,却来一句轻描淡写的“错案已经发生,这是既定的事实”。

相信没有一个人能接受这样的失误,特别是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因为错案,而失去的,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弥补的,希望执法的人,能慎重使用自己手中的执法权利,让该受罚者能够受罚,让受害者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