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3-04-01 14:25

内蒙古包头。一家公司HR对一名大学生进行网络招聘,可双方没聊两句,求职者却开起了黄腔,直接询问HR:一个月可以提供几次性生活?

起初,HR闫女士看到对方的简历后,就主动和对方打了招呼,对方在询问了薪资待遇后,直接就询问“可不可以一个月提供几次性生活,一个月五次可以考虑”

这句话让闫女士有些不知所措,刚回了句问号,对方又再次进行询问:“你没有性生活”?就是这句话,彻底惹怒了闫女士,于是两人在上面争执了几句。

有网友说:这是HR给出的薪资条件不符合,所以对方才说的这种话。

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赞同,招聘和应聘,这本就是一个互相选择的机会,不合适不聊就好了,但是开黄腔,这个性质就变了,这是违法行为,但显然这名大学生并没有意识到。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违背他人意愿”是重要前提。工作群里发黄段子、工作场合“开黄腔”实际上触碰了许多人的内心底线,即“违背了他人意愿”,任何不接受这类段子或玩笑的同事其实都成了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简而言之,工作中凡是有人不喜欢、不接受的带有性意识的行为都算职场性骚扰

别说现在两人还没成为同事,就算是应聘者入职了,这种黄腔也不是随便开的。

另外,有一点也需要注意,HR和求职者之间的聊天记录不属于隐私的范畴。首先,内容与求职招聘有关,不是私人话题,其次账号并不是个人账号,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的账号。

也就是说,两人在求职聊天的过程中,并非是隐秘的,类似“你没有性生活”这种话,严格意义上已经构成了性骚扰。无论是求职者还是应聘者,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祸从口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