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3-05-25 18:56

所谓"熊孩子"就是那种做了让人不可理喻、带有破坏性行为的、调皮年岁小的小朋友,或许每个人对于“熊孩子”的概念和体谅程度不同。但近些年来,只要是在公共场合,有熊孩子出现的地方,就会有着不小的争议。

近日,在广东东莞的一家理发店里,一名女子刚刚洗好头发,等待着理发师来造型。就在理发师去拿工具的间隙,一名6岁左右的小女孩拿着剪刀从女顾客的身后走过来,二话不说,直接在女顾客的长发上“咔嚓”来了一剪刀。

因为孩子的身高比较矮,女子甚至在镜子中都没有看到对方,但剪刀的声音,以及头发的触感,让她坚定的感觉到,有人剪了自己头发。回过头一看,发现一名小女孩正拿着剪刀看向自己,而地上一大撮头发,也证实了刚才发生了什么。这时店里的理发师听到声音,赶紧上前把剪刀收走。

由于自己的长发被剪,女子大怒,立刻报警。民警来到理发店后,找到女子、理发店、孩子家长三方一起协商。一开始,女顾客要求赔偿16000元,后来经过调解,变成12000元。孩子的母亲依然不愿意,最终退了500元,协调赔偿11500元。

显然,孩子的行为,已经能够达到“熊孩子”的标准,或许她是好奇,也可能是单纯的无聊,但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这个行为,都已经对原本无辜的人造成了损失。

虽然经过调解,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但对于孩子的行为,以及赔偿金额,网友们依然有着不小的争议。

有网友表示:剪了短发也好看,没必要叫人家赔偿。

结果评论下方,直接就被回怼道:“???你刷刷牙吧!”

还有网友认为:这头发是金子做的吗?这也太夸张了吧?告诉我小孩在哪里,我也让她去剪一下,这钱太好赚了。

由此来看,一些网友可能比较大度,认为小孩的做法虽然有错,但女子也是得理不饶人,要价太高了。但在我看来,有这种观点的人,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首先,法律规定,“熊孩子”在外闯祸了,作为“熊孩子”监护人的父母一般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即“熊孩子”的侵权行为,监护人一般承担的是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能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尽到了监护责任,比如及时制止了孩子的行为,则可以减轻一点责任,但并不意味着监护人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事情发生时,女孩的家长就在旁边坐着,显然对孩子并没有尽到看护管理的责任,那孩子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自然就由监护人承担。从结果来看,也确实是这样的。

其次,一件物品对于每个人的价值是不同的。就从头发和发型来说,记得在我上学的时候,特别爱美,那时候还流行用直板压头发。而那时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碰我的头发。或许这个说法有些娇气,但这种想法,当时应该有不少人存在。

话题说回来,头发对于女生而言,更加重要,长发需要一直留,短发需要收拾和造型。算一下日常去店里的保养,护发的费用,这也要不少钱。所以这些都应该算进去,而不是拿回收头发的价格去计算。

另外,从双方的调解书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12000元的费用,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而是店家提供2年8次接发护理的费用。所以这笔钱不是当事人随口要的,没有要精神赔偿一类的费用,就已经算是很好了,如果剪到了肉上,那事就更大了。

归根结底,都是由于孩子家长看护不力造成的,孩子调皮是天性,而任性是一种选择。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父母对孩子的负责和管教是天职,如果在孩子的平时教育中出现了娇惯,那最终就要为孩子的行为来进行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