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3-05-29 17:12

(中央社记者曾以宁台北29日电)为符合实际耕作现况、简化天然灾害救助程序,农委会今天修正完成「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即起救助面积可加计生产必要设施农路、水塘,以协助遭天灾农民复耕。

农业委员会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为达到天然灾害救助目的,自今年3月起从法制、执行实务、保障农民权益等面向进行通盘研议,召开数次会议讨论后,完成「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作业要点」修正。

这次修正重点,农委会指出,依原救助法规,申请农产业天然灾害救助无法加计农路、水塘等非种植作物面积,但考量农路和水塘确与生产有直接关联,要点修正后,农路、水塘为农业经营所需,且合计面积未超过该笔坐落土地面积40%者,可加计为农业天然灾害救助面积。

另为简化救助程序,要点新增农民申请救助项目符合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灾害性天气参数,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办理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规定;意即地方政府可依照天气参数,判定是否达到启动救助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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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要点增列农民申请救助项目的灾损程度符合农委会公告灾损天气参数,且经基层公所查证确认申请救助项目具有种植客观证明文件,得免勘查;无该等文件,应抽样勘查20%以上申请案件。

农委会指出,要点并增列「实际耕作者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认定作业要点所订从农工作证明,或其他合法土地之证明文件」。农民(实耕者)申请救助时,公所若透过系统查询农民已参与年度农业政策并核定有案,可免检附土地经营权证明,例如配合产销履历政策的农民,就可依此作为证明。(编辑:李亨山)11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