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06 11:00

   在七十年代,十块钱人民币在饭店里的分量,就如同一块金子在沙漠中的价值。那个年代,是老一辈人们的回忆,他们见证了中国从历史巨变到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那时候的中国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造就了很多人进入了工厂,开启了工人时代。那时候的人们基本都靠着工资生活,工资涨幅一直都很慢。哪怕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工作二三十年的职工,工资水平通常在四五十元左右。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广东等省,城镇居民平均月工资能达到五十元。但在农村,十块钱的分量更是不得了。

据报道,到1978年时,中国农村人均年收入也只有133元,每月也就刚到十块钱多一点。许多农村地区甚至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那时候的安徽农村,生产队的收入水平更是触目惊心。有数据表明,安徽全省近百分之七十的生产队人均年收入不到六十元,甚至有四分之一的生产队年收入在四十元以下。这让人不禁感叹: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对于当时的城乡群众来说,别说十块钱,一块钱的分量都是极重。

那时候的人们对每一分钱都精打细算,因为每一块钱都可能意味着生活的不同。我记得有一次,我报名参加高考时,原本想定的报名费是一块钱,结果引起了各方反对,认为定得太低,最后只能降到了五毛钱。这在今天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元钱,却在那时成为了许多考生做出抉择的关键因素。那时候还在煤矿工作的我,记得当时青年工人的月工资也就二十多元。而演员张铁林在西安做装卸工时,一个月工资18块钱。同时期的作家阿来在工程队开拖拉机,他的工资比张铁林要高些,他自己说:“我当工人的时候拿五十来块钱。”然而几年后他考上大学并毕业后做了老师,月工资却只有五十多块。在那样的年代里,十块钱对于饭店老板来说可能只是一顿简单的饭菜,但对于那些辛勤劳动的工人和农民来说,这可能是他们一天的伙食费,甚至是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简单而又充满艰辛。在那个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我手里只有56元。虽然相比于普通工人,这个数字已经算是相当可观了。那时的工资划分得非常详细,有诸如一级工、二级工等不同的级别,大致在24元到36元之间。到了70年代的中后期,每月的工资有了显著的提高,可以达到37元到55元之间。那时候的物价虽然看似不多,但如果考虑到当时的物价水平,就会明白这个工资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

比如,一盒火柴只需0.02元,食盐每市斤只需0.13元,酱油每市斤需0.20元,食醋每市斤只需0.08元。猪肉每市斤统一为0.72元,面粉每市斤只需0.18元,鸡蛋每十颗大约在0.55元左右。那个年代,三分钱的冰棍和一角钱八颗的水果糖记忆犹新。一张邮票只需四分钱,就可以让信鸽在全市内穿梭。根据上述的物价水平,在那个年代,10元钱在饭店绝对能让你吃得满意,吃得饱。不仅可以有酒喝,有肉吃,甚至还会有剩余。据一位朋友回忆,她是70年参加工作的,第一次领到的工资,四个同学相约去市内国营饭店吃了一顿。每人一杯啤酒,每人一个拼盘,每人半斤火烧,四人总共只花了1元7角。在七十年代初,最低生活费好像是七元,1975年我女儿出生办酒时,五元一桌的酒席就包括了鱼、肉、牛肉、猪肚、猪肝、水鱼、桂花鱼等十几个菜,客人个个满意。那个时代的物价真的相当便宜,物资虽然匮乏,但人们的生活却依然过得去。

然而,尽管物价低廉,物资却常常短缺。那时如果你能正经八百地请八个人吃一桌不算酒钱的话,大约5块钱就足够了!但即使是这样,人们的满足感却并不因此而减少半分。那个时代的人们,用最简单朴实的食材也能做出最美味的食物,用最真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重要的时刻。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生活,简单而真实。内容:在那个年代,酒的价格非常亲民。一瓶生啤酒,用罐头瓶子装着,一杯只需0.2元。在当时的饭店,大多数都是公有制或国有制的,它们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人们提供一些便利。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饭店应运而生。74年写在黑板上的饭菜目录和价格,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如果你拿出10元的大团结,会被看作是超级大款或是华侨,因为在那个年代,10元钱相当于家里一个月的生活费。通常情况下,不会有人一次拿这么多钱去饭店吃饭。如果真有人这么做,人们可能会说:“你家的日子还过不过了?”由此可见,在70年代,10元钱的含金量有多高。再想想过去的物价,真的非常低。现在的一盘菜动辄五、六十元,时代不同了,物价也翻了不知道多少倍。

总之,在70年代,10元钱可以让你吃到所有想吃的菜,甚至还能喝上一瓶茅台酒。对于一个来自农村的汉子来说,他可能会说:“可以吃十斤猪肉大葱饺子。”在那个时代,“去饭店吃饭”被称为“下馆子”,是中国家庭难得的一次奢侈行为。如果拿10元钱去“下馆子”,能品尝到什么呢?如果参考《天津物价志》,天津特产的狗不理包子,1970年的价格是每斤一元一,到了1976年涨到了每斤一元七。仅仅买包子,就能买不少。而以《郑州物价志》为参考的话,上世纪70年代在郑州饭馆里吃一盘大碗合记烩面需要花六毛钱。一碗鸡丝馄饨只需两毛五,七寸盘的炒肉丝和炒肉片都是六毛五。最贵的烧海参是三块二。十块钱下馆子,真能品尝到很丰盛的美食。

总的来说,在70年代揣着十块钱去下馆子,确实是一件让人向往的事。但实事求是地说,在那时能偶尔下馆子,已经算是相当奢侈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拿着十块钱穿越到七十年代的下馆子之旅:如果拿着十块钱下馆子,那可能什么都吃不到,因为在那时代,吃饭、购物不仅要有钱,还得有粮票。就以买早点为例,一个五分钱的馒头需要两两粮票,三分钱的花卷则需要一两粮票。去饭店吃饭没有粮票,大多数情况下是寸步难行。

当然也有例外,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只有少数高档饭店不收粮票,比如大同酒家、东来顺、萃华楼饭庄、曲园酒楼等十八家饭店,都可以不用粮票。不过想前往这些饭店用餐,就得提前一天预约,领取号牌后第二天光顾。每天号牌数量都是有限的。虽说不用粮票,但这里实行的是“高价销售”制度。如果你揣着十块钱来到这里,很可能连一碗汤都喝不上。在那时,每家每户的粮票、肉票、油票等票据都是定量供应的。每个月买粮买菜,除了钱还要票。所以身上没有粮票,即使有钱,在饭店里也只能喝几碗汤。十块钱在七十年代能买到什么呢?它见证了那个年代的艰辛与变革。

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生活是几代人不懈的努力拼搏出来的。那个贫穷艰难的七十年代是我们走过的历史,更是鞭策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至于我本人,记得那时候有一款叫做“炒面糊糊”的美食只需五毛钱就能买到一大碗,十分美味。另外,如果有十块钱的话,那时候的豆腐脑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至于能买多少呢?大概能买两碗吧!至于其他的美食,就留给你们这些现代年轻人去发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