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07 23:10
大陆一名张姓男员工因为「误入女厕10秒」遭公司解雇,之后张男不服公司的处分,愤而提告,却因1理由败诉,引起网友关注。示意图/ingimage大陆一名张姓男员工因为「误入女厕10秒」遭公司解雇,之后张男不服公司的处分,愤而提告,却因1理由败诉,引起网友关注。示意图/ingimage

许多人只要一著急时,便容易犯错。近日,中国大陆一名张姓男员工因为「误入女厕10秒」遭公司解雇,之后张男不服公司的处分,愤而提告,却因1理由败诉,引起网友关注。

据陆媒《星视频》报导,大陆广东一家玩具公司的张姓男员工于某日进入女厕10秒后,又出来进入男厕所,而当时有女员工正在如厕。事发当天,公司立刻向张男以违反厂规第4条「在厂内无理取闹、进入女厕」为由,将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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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张男解释,当时他因肚子痛,才会不小心误入女厕,「闹肚子走错了,不超过10秒」,而自己在发现走错后,便立即走回男厕,并强调公司将他解雇属违法解除劳动合约。报导指出,张男之后因不服公司处分,便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人民币4万8600元(约新台币21万元),却被驳回诉讼请求,让张男决定将公司告上法院。

报导称,经法官审理认为,张男在公司工作近9年,对厕所的位置、情况应当清楚,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错厕所的可能性也较小,因此当事人所述无意走错厕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

另外法官说明,张男的行为主观上存有恶意,对女员工的隐私亦构成侵犯,有违善良风俗,而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并无不当,判张男败诉、公司不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