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08 17:06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8日电)士林地院蔡姓男法官(已停职)涉强制猥亵同事,遭士检起诉强制猥亵罪,案由士林地院审理中。蔡男认为士院审判恐有不公,声请移转管辖。高院日前裁定全案移转管辖至台北地院。

全案起于,士林地检署起诉指出,蔡男涉嫌于去年11月间强制猥亵一名女法官,过程中涉隔著裤子用手触碰女法官私密处得逞;另外一名女书记官指控于96年间遭蔡男强吻、摸胸、吸吮胸部。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指出,蔡男声请主张,士林地方法院二度就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向法官评鉴委员会对他声请个案评鉴,可见士院对他已存有不当偏见,有对他不利的预设立场,若继续由士院审判,难期公平。

蔡男表示,本案的诉讼关系人与他、被害人,均具有高度利害关系,有相当情谊或恩怨存在,且本案经过数名法官声请回避,难以期待士院按照分案规则公平轮分案件,也让他受公平审判的权利有受损害之虞。

高院认为,蔡男任职士院时间长达30多年,曾任审判长、行政庭长等职务,与院内庭长、法官多有往来,足见他与士院曾有特别紧密的业务关系。

高院审酌蔡男先前被士院声请个案评鉴,足认他与士院间存有类同诉讼的关系,堪认有审判难期公平的具体事实,因此裁定将本案移转至台北地方法院,可抗告。

另一方面,法官惩戒部分,蔡男涉强制猥亵女法官部分,由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中,另涉强制猥亵女书记官,以及于93年至99年间涉性骚扰3名同院同事,目前由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移送监察院审查。(编辑:张铭坤)1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