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13 00:12

(中央社记者鲁钢骏新竹市12日电)新竹国际展演中心将采设定地上权方式发包,但遭议员质疑市府的说明是BOT形式。市府表示,本案已有工程进度,由得标厂商在既有基础上建设开发,期满后设施回归市府所有。

新竹市府日前发布新闻稿表示,新竹国际展演中心基地将采取「设定地上权」方式发包,招商完成后,市府除了能取得所设定的公共设施外,还可向民间企业逐年收取权利金,在地上权设定期满后,基地上所有设施回归市府所有。

对此,林彦甫今天指出,新竹市府使用设定地上权,但内容却是BOT (民间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完全搞混这2件事。设定地上权的主要目标是土地财务收入,和BOT以政府免出资取得公共建设的主要目的不相同。

林彦甫指出,新竹艺文高地目前的土地使用分区是「特定公用设施区」,依据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特定公用设施区」其实也可以盖旅馆、百货公司、办公大楼等,因此得标的厂商很可能不会盖展演中心,而是其他更有商业利益用途的大楼。

林彦甫说,设定地上权就是新竹市府卖出最长可达50年的土地使用权,权利金要一次缴清,每年可收取土地租金;而BOT案的权利金则是每年支付,除了固定权利金外,还有依营业额多寡的变动权利金。

林彦甫说,地上权设定期满后,所有权人收回土地的同时,通常是请使用人拆除建物。反观BOT案通常期间都在15至25年之间,且建物大多是设定公共用途,例如焚化厂、污水处理厂、市场等,所以政府会有意愿接受建物。

林彦甫说,由此可见,文化局混淆BOT案建物期满无偿移转给市府的规定,以及设定地上权期满地上建物处理的方式,呼吁市府若想解决国际展演中心案子,要先做好功课,彻底研究好这2套制度。

新竹市政府透过文字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国际展演中心采设定地上权进行,是为释出市有土地结合民间资源开发利用,政府引进民间参与,虽引用法源及行政程序不同,但都由政府与民间双方合作完成公共建设与公共服务。

市府指出,本案是因统包工程长期延宕而依法解约,基地空间完整,且可供民间导入资源进行开发的设施具有许多可能性,考量基地开发时程效率,因此规划以设定地上权方向办理,由得标厂商在既有基地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建设。

市府表示,除可借此要求厂商兴辟所需的特定公共设施外,还能逐年收取权利金、租金,及营业税、房屋税等相关收入,市府零出资,对市府财政有助益,在地上权设定期满后,设施将回归市府所有,因此规划以设定地上权方式,并无不妥。(编辑:林恕晖)11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