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18 13:31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左)、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右)。联合报资料照片/记者胡经周/摄影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左)、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右)。联合报资料照片/记者胡经周/摄影

立法院议长主持议事中立不影响其提案权。图/中央社

杨泰顺/中美文经协会常务理事

立法院长韩国瑜、副院长江启臣因列名国民党团总召傅昆萁提案为共同提案人,被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批评为「严重违反议事中立,有违法之虞。」「公民监督国会联盟」(公督盟)也随后发表声明,指称此举违反《立法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立院院长与副院长「应本公平中立原则行使职权」的原则,故呼吁两人应在3月15日前主动撤签提案,「避免扩大政治纷争,维持立法院秩序,处理议事。」公督盟认为,立院正、副院长担任共同提案人,「恐会造成未来严重的政治纷争,无法扮演公道伯角色,也损及全民院长高度。」

柯建铭是立院唯一连任十届的资深委员,公督盟关心立院运作则有超过三十年的时间,两者均非国会运作的外行人,但对立院院长角色所表达的看法,却似乎略显浅薄,让人深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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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公督盟看法浅薄 让人失望

民主国家国会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英国的立法与行政融合制,另一则为美国的立法与行政分立制。由于国会定位不同,对议长角色的定位也大相迳庭。

在立法与行政融合制下,担任行政最高首长的内阁总理(或称首相),通常也具备国会议员身分,有权参与议事辩论与表决。由于国会是合议制机构,为了使预算与法案顺利通过,总理通常均由政党领袖担任,透过政党运作领导党籍议员通过行政体系所欲求的法案。行政首长既以党魁身分在国会运作,主持议事的议长便必须严守中立,否则议会将可能出现「两个太阳」,侵蚀首长的领导统御机制,进而破坏责任政治精神。

英国国会议长的表现,正是融合制的最佳典范。议长不仅不能出席党团会议或自行提案,甚至不能受邀参加议员的聚餐或联谊;议长薪给也由独立基金支付,不受议会预算与多数决影响。如此绝对中立,使得担任议长者多是不具政治野心的议员,朝野政党竞选时也会保障其连任,避免这难得人才因选举涉入党争。这样的议长人选,若非特定的历史传承与政治文化,一般国家恐怕难以寻觅,例如印度虽然抄袭英国制度,但因坚持由重量级议员担任议长,结果导致议会纷扰不断。

美国采行政立法分立体制,官员不得兼任议员,当然亦不得参与国会提案、辩论、与表决。但国会是合议制机构,无人领导便容易陷于一盘散沙难以成事。此外,分立制的设计将行政与立法视为竞争关系,国会若无有效的领导又将如何监督行政为纳税人看紧荷包?在行政首长无法参与国会的情况下,领导国会之责便落在议长身上。

合议制机构领导人若不借由利益分配凝聚多数支持,便只能在理念与政策上扮演议员的领头羊。故而,美国议长若与总统不同政党,议长便是在野党领袖,此为大家所共知的事实。以议事中立为由,主张议长不得参与提案,根本是对国会运作的误解。去年11月美国政府面临预算用罄可能被迫关门的难题,众院议长强生主动提出「两阶段延续决议案(two-step continuing resolution)」为僵局解套,便未闻议员因此指责议长提案的不当。反对立院院长具有政党色彩或政策主张,难道是希望立院继续和稀泥以政治分赃维持表面和谐?

议长超然公正 仍可展现政策政党偏好

身为议长,在会议主持上当然必须公正,这正是为何,议长已是在野党魁,其下却还要设「多数党领袖」(majority leader)一职。所谓主持会议必须公正,指的是议长只能依循议事规则进行决断,并非不能展现政策或政党偏好。但议长既要主持会议,若无暇动员议员支持政党的主张,一旦投票落败对议长威信自然有所减损。故而,美国参众两院皆在议长下,另设「多数党领袖」,为议长担负动员与催票的工作。必须提醒的是,议长是议事规则的诠释者,依循议事规则主持会议是否就必然公正中立?研究国会政治的学者恐怕早有许多质疑,公督盟担心「球员兼裁判」的议场场景,其实每天都在美国国会上演。

台湾宪政体制被称为「半总统制」,设计上明显接近分权制衡的精神,在此分权制下若期待立院院长扮演英国国会议长的角色,恐怕便有些强人所难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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