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7:25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9日电)教育部今天公布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合作条件,预计8月上路。教育团体担心条件宽松,有偏向业者的嫌疑,长期恐不利家长、幼童权益,且难以协助幼儿园改善品质。

先前传出教育部规划的续约条件,要求3年内不能有虐儿等情形,引发部分业者反弹。今天公布的正式条件,调整为112年3月1日后(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施行后),如果负责人、园长对幼儿有违法对待的不当情事,并经地方政府调查认定情节重大,就不能申请续约。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幼教委员会主委杨逸飞接受中央社电访表示,和先前传出的草案相比,今天公布的合作要件明显放宽,包括追溯3年变成1年,且原本是教保人员有虐童等情形就不续约,现在改成要负责人或园长违法才算数,本预估有100间幼儿园不能续约,现在可能10间都不到。

杨逸飞表示,教保人员涉及虐童等情况,应设计成「记点」的方式,例如一次记一点,一年内累积3点,就表示园方有问题,应该退出准公幼行列。

全国幼教产业工会理事长许文菁表示,原本期待可以透过不续约、退场的机制,导正准公幼的违规情形。现在看来,恐怕还是会恶性循环下去,「家长永远会被准公幼绑架当人质。」

许文菁说,现在连驾驶酒驾,同车者都要「连坐」受罚,为何教保人员虐童,却不用追究园方的管理责任。

全国教保产业工会理事长郭明旭表示,准公幼政策推动6年来,许多业者都有违法的情形,教育部应该「硬起来」,把有重大违规的业者都剔除掉,而不是妥协,没有以儿童照护品质为最大考量。

郭明旭也提到,教育部今天提出要求园方上传环境情形、午餐照片等,以及采「设帐」方式管理园务经费,都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因为这些措施,都跟行之有年的幼儿园评鉴没什么不同,长期而言还是建议教育部应比照非营利幼儿园的条件,严格纳管准公幼的品质。(编辑:陈政伟)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