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31 12:20
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

高雄颜姓女子花345万元购入一间3房2厅的公寓,结果交屋后一下雨里面严重漏水,逼得颜女只能在外租屋,颜提告要求李姓前屋主解约,还要还她345万元购屋费,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屋「屋况凄惨」,判颜女胜诉,李男要还钱。

判决指出,颜女2017年11月购入前镇区的这家中古屋,双方协议以345万元成交,隔年2月点交,打算用来作为公司办公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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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同年6月入住后正巧碰上雨季,客厅、厨房、3间房间、2间浴室、走廊之天花板、墙壁严重漏水,还一度淹到公共区域。

颜女气得立刻寄出存证信函、要求李男负责修缮,但李男却不理会,颜女全家住了半年,忍受不了漏水,只能另寻他处租屋。

颜女不满花钱买来的房子竟是这种惨况,请专家鉴定后,该屋因漏水至少贬损50万元,颜女质疑李男卖屋不老实,提告要求解约、退回购屋全额,若不愿解约,那就赔偿她93万元修复、价值减损、租屋等费用。

李男挨告后反驳,称房屋没有瑕疵,就算有瑕疵,也可能是颜女使用不当或老旧、地震等原因所致,他原本有意愿要处理,多次联系颜女却未获回应,不能因此怪他。

法院审理时,法官依据建筑师公会鉴定结果,虽鉴定时间为去年5月,无法判定房屋龟裂、渗水是在交屋前存在,但该屋墙面、天花板有多处壁癌、裂痕,外墙与屋顶防水性能明显老化,因防水性不佳,导致屋内漏水。

另外,法官发现,李男曾为修缮房屋与邻居打官司,李在言词辩论时自爆该屋「屋况很烂」,原本想要在屋顶搭铁皮屋,但担心被拆作罢,最后仅施作屋顶防水和室内装修。

法官依据李男另案证词及鉴定报告,认定该屋确实在交屋前就存在漏水瑕疵,李男应负瑕疵担保责任,颜女要求李男解除契约、退还价金合理,判李男需赔偿颜女345万元购屋全额,可上诉。

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