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方:英国一方面尽量避免对低龄儿童刑事定罪,另一方面又拒绝提高刑事责任年龄。在对付低龄犯罪上,英国是一个矛盾的存在。

在邯郸初中生被杀害这一悲剧中,有人抨击校园霸凌,有人呼吁严惩低龄涉罪少年。无论校园霸凌,还是犯罪低龄化,越来越成为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后者。2021年,我国将刑事责任年龄底线降至12岁的法律规定已经开始施行,那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严惩低龄犯罪是解决犯罪低龄化最首要和最有效的办法吗?我们或许可以从英国找到一点启示。

这些年,在我国,很多声音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未成年犯罪保护法“这样非常有感染力的理由,在讨论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和严惩低龄犯罪,而在英国,社会各界,尤其是儿童保护机构和联合国多年来一直在呼吁将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由10岁提高至14岁,理由要么站在儿童福利的角度,要么站在预防犯罪的立场,一些研究表明被监禁涉罪少年的再犯率往往比不被监禁的涉罪少年更高。

英国有着欧洲最严厉的青少年惩罚制度。在英国的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10岁,不仅在欧洲最低,也有可能属于世界最低之列。2010年时,苏格兰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8岁提高至12岁。据Howard League for Penal Reform,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儿童监禁人数在西欧国家中处于高位,尽管这些人数在减少。

英国目前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不过,一直到90年代,英国的doli incapax无犯罪能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10岁到14岁的儿童,公诉方若要反驳该原则不仅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犯罪行为,同时要证明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严重错误的,而不仅仅只是淘气或恶作剧。然而,1998年,英国取消了10岁及10岁以上儿童无犯罪能力的推定。

今年,英国青少年司法委员会在最新青少年司法统计报告中,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10岁到17岁小孩,在2022年4月到2023年3月期间,进行了犯罪行为的人数和他们所受到的惩罚进行了统计。报告显示,对该年龄段的小孩的拦截与搜查次数同比增加13%,占拦截与搜查总次数的20%以上。但拦截与搜查中的77%无进一步行动,10%为拘留,拘留数同比增加9%,且连续第二年发生了增长。首次进入少年司法系统的(即在发生犯罪行为时生活在英格兰或威尔士、年龄在10到17岁之间的、首次受到警察警告或法庭判决)的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首次进入的10岁到14岁小孩同比增加7%,而15岁到17岁之间增加1%。在所有首次进入刑事司法系统的人数当中,小孩占10%。另外,平均关押数同比减少3%,为历史最低。在被关押者的犯罪行为类型中,67%为暴力侵害,该比例在过去的十年间呈增长趋势。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首次进入少年司法系统的人数同比增加1%,且为最近十年来第一次发生增长,但人数比2012年时仍然要低72%。

据HM Inspectorate of Prisons 发布的英格兰和威尔士监禁儿童(10到18岁)2022–23报告,儿童监禁去处包括安全训练中心、少年犯拘留所或儿童安全家园。从2015年到2023年,在安全训练中心和少年犯机构的人数呈持续下降趋势。

这些年来,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系统越来越倾向于对于涉罪少年,尤其是十岁和十一岁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涉罪儿童,尽量避开进入刑事司法系统,由惩罚模式转向福利模式,也就是更重预防。据英国《卫报》报道,青少年司法委员会数据显示,2010年时,受到警告或判决的10岁儿童人数为781人,而截至2021-22年度,该数据为16人,而受到受到警告或判决的11岁儿童为80人,其中大部分为暴力或纵火。而且,这些儿童并没有受到监禁,而是警告、罚款或社区刑罚。英国国家警察局长委员会方就儿童拘留人数减少现象曾表示,对于儿童和年轻人的一些行为,如果能找到其他合适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就尽量不采取刑事定罪的手段,这一点很重要。

但另一方面,而英国政府坚信,10岁儿童必然已经能够分辨对和错之间的区别。面对进入法庭处理的低龄涉罪儿童人数的减少,英国司法部门认定为早期预防干预的力量和英国少年司法系统的有效性,他们因此没有看到提高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

在预防儿童犯罪上,英国的早期措施真的就那么有效的吗?儿童的成长环境和方式在未成年人犯罪当中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去年,来自曼彻斯特城市大学等的一份研究对英国230万儿童数据进行了分析后发现,有过被寄养、被亲属抚养或在某些儿童机构生活经历的儿童中,33%受到了少年司法系统中的警告或定罪,而该比例在其他无上述成长经历的儿童中为4%,前者为后者的8倍以上。这样的高比例恰恰说明了,这些儿童缺乏必要的照顾和支持,而从减少低龄犯罪的角度来看,这33%的比例则是一个急需填补的巨大漏洞。我国国内的留守儿童现象虽然与上述经历有所不同,但这些儿童在来自父母的情感缺失上可能有共通之处。

其实,英国政府拒绝提高刑事责任年龄的坚决态度多少和一桩极端案例有关。1993年时,两位十岁男孩将两岁孩子折磨致死的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震惊全国。不仅仅杀人者之年幼之残忍让人震惊,英国司法系统对待两位十岁犯罪者的态度也比较少见。当时,两位十岁男孩得接受庭审,而且,在doli incapax的原则仍然适用的情况下,法庭认定两位男孩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最后,法庭不仅做出监禁判决,而且决定将他们的姓名和照片公之于众,民众对他们的愤怒和憎恨一度失控。2001年,18岁的他们在一定的限定条件下被释放,其中的一位隐姓埋名,另一位后来因其他行为再次回归监狱。2018年时,受害男孩的母亲发起请愿活动,质疑犯罪者监禁时间仅为八年,且没有在成年人监狱接受监禁。

无论是国内邯郸杀人事件,还是英国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都是极少数的极端事件,但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给英国社会带来的创伤和司法系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英国一方面尽量避免对十一二岁低龄儿童刑事定罪,另一方面又拒绝提高刑事责任年龄。在对付低龄犯罪上,英国是一个矛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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